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
——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
——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
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
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
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
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
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
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
——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过今天官方通报被查处的19人名单可以看出,当时整个新晃县公安局已全部沦陷,可谓是触目惊心。从新晃县的公安局局长、政委到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到参与办案的一般民警和怀化市公安局的法医,无一幸免。
涉案的领导干部则有新晃县前后两任县委书记,以及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怀化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而全部沦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一个杀人犯杜少平。就这样,邓世平的尸骨在冰冷的操场下面躺了16年。
湖南怀化新晃一中操场当时的挖掘现场。(微博@青年湖南)
死者家属表示,包工头和校长私自更改合同,邓世平表达不满后遭杜少平憎恨;怀化市教育局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后转到县教育局,但县教育局有的人“无意中”告诉了新晃一中校方,杜少平便怀疑这封信是邓世平所写;邓世平失踪前,工地上有一个多月没有推土,但偏偏在1月23号推土机在工地上推了二十多分钟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