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昆山春晖路上某店主因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不满,情绪激动,阻碍执法人员执法,最终其冲动的行为,为其带来5日的行政拘留。
近日,昆山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新镇中队执法人员朱伟、王铿在春晖路巡逻时,发现该路段一家巴比馒头店店员将两桶污水倾倒在店门口的人行道板上,执法队员立即制止其行为,向店老板程某出示了执法证件告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开具了《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并将文书给程某进行签收,要求其到新镇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当事人程某情绪十分激动,拒签了通知书并当场将其撕毁,尽管当事人拒不配合,但执法队员依旧悉心的对其进行劝导,希望能够妥善处理此次事件。谁知店老板程某突然冲向执法队员并用手在队员的脖子上猛掐了一下,并不断推搡执法队员,嘴里的各种脏词乱语倾巢而出,城管队员始终保持克制。鉴于该行为已经阻碍了执法的正常进行,执法队员立即报警,110赶到之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了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
日前,昆山市公安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程某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给予行政拘留五日,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0日止。
本是一件小事,目的是希望店家能够改正乱倒污水这一行为,但程某太过冲动,一味蛮横无理,妄图逃脱处罚,殊不知,法制社会拒不姑息无赖行为,作为昆山市的一名市民,要遵章守纪,更应遵守这座城市的道德规范。(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徐闵寒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