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苏州市近日出台《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记者今天(12月18日)从苏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2019~2021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将达到66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将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将达到32%以上。
苏州市不断完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同时不断健全培训网络,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定点培训体系。目前,市区38家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已实现全覆盖。据统计,“十三五”至今,全市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1269251人。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了本轮技能培训的主要群体以及实施载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苏州市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新产业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全方位培训,并开展新职业新技能培训。
实施方案提出了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提升高危行业领域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设和社会化培训规模、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培训和评价工作、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以及做好技能扶贫等重点举措。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并调整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中提到,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可以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同时,对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此外,鼓励各地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乡土人才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实施方案中还要求,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按规定凡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技能培训等支出。同时,推动项目制培训,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和评价服务。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此外,加强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统筹做好通用职业工种、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工作。(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