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恶评,近两年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网络恶评的主要对象是明星,以往明星都是不予置否的,但2019年明星维权意识增强,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的案例变多,最新统计显示,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有34位明星起诉过网友侵害名誉劝权,张艺兴、范丞丞、罗云熙等明星就就侵权问题发过律师函,而被告多是年轻人。
在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七成为30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歌手。
网络侵权行为低龄化30岁以下的被告占七成
近年来,随着娱乐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粉丝文化迅速兴起,网络空间中侵害名誉权行为也时有发生。12月19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并发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清朗网络空间》的倡议。报告显示,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即案件被告)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集中出现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体现出近年兴起的粉丝文化的突出特点。被告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占比70%,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
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包括17名男性和17名女性;原告年龄最小为20岁,最大为50岁,平均年龄为32.91岁;其中,30岁及以下的有15人,31岁至40岁的有12人,41岁及以上的有7人。原告职业多为演员、歌手,其中入选2019年度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20位的有8人,21至50位的有7人,51至100位的有5人。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包括出演热播电视剧、网剧等影视作品及参与选秀综艺节目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称,涉诉侵权行为内容包括使用侮辱性语言、捏造事实等,使用“饭圈”特有语言成为显着特征。其中,涉嫌捏造事实的案件有105件,涉嫌使用侮辱性语言的有29件。涉诉侵权行为相对集中于社交平台,包括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豆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