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股东
“现场不存在暴力击打,裁判和医护人员都有相应资质”
“我晓得的细节是,教练晓得王某然的水平,依然让这个拳手(小龙)打。”活动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监事王某敬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现场不存在暴力击打,比赛有现场视频,比赛裁判第一时间介入终止比赛,医护人员第一时间救治,裁判和医护人员都有相应资质。”王某敬透露,目前公司法人石某已被警方控制。
“我们法人不是直接联系上拳手(小龙),到底是拳手谎报了自己的水平,还是教练谎报了他的水平?”王某敬表示,“法人石某和教练是如何联系的,这个只有他们双方当事人清楚。”
“据我了解,全国没有拳手证,只有搏击教练资格证。如果拳手是教练推荐上来的,教练又是搏击教练,我们就认为拳手是教练带上来的,教练知晓拳手的所有水平。”王某敬透露,对于教练如何跟法人石某说的,只有双方才知晓。
对于此场比赛对外海报中,小龙的信息是:0KO,0胜,0负,王某敬解释:“0战绩不等于0基础,这要区分开,只有职业赛事才算战绩。0基础是完全不会,0战绩是没有打过职业赛。”
对于240元的出场费,王某敬也不予认可:“关于出场费,如果拳手赢的话是1000元上下,输的话是700元左右。”
这场比赛有没有进行相关备案?“我不太清楚,所有的都是交给法人石某的。”
对方教练
“对手是全国顶尖的职业拳手,曾斩获金腰带”
“在成都,圈内不可能有人不知道王某然,这个教练肯定晓得王某然水平。”王某然的师父、圈内人士杨某果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记者找到一篇2016年的报道,文中提到,王某然“16岁就立志走职业格斗道路”、“16岁将41岁的成都白领KO”。
小龙的对手王某然,是什么水平?
杨某果透露,“王某然是很顶尖的职业拳手,拥有金腰带,全国一流水平。他这个级别(公斤级),他这个年龄段(19岁),能打过他的,全球也找不出几个。”杨某果透露,最初培养王某然,也是希望他走向世界擂台。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搜索发现,公开资料显示:王某然是某泰拳训练营的创始人,王某然曾获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旗下的shark拳场的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
天眼查显示,杨某果是活动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他表示,此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股东。
杨某果透露,自己事后才得知有这场比赛,“反正安排比赛的人最有责任,安排比赛的人不会是外行,匹配对手是圈内人才能做的事。匹配拳手的人不亚于谋杀犯,怎么可能把一流职业拳手,安排给这种学员都不如的萌新(纯新手)。”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王某然的家属,对方婉拒采访。
后续处理
官方:这样的格斗赛已不需再审批
12月9日,记者联系上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正在调查中。
同一天,记者通过成都市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工作人员了解到,从2014年开始,这样的格斗赛不再需要向他们进行审批。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创新体制机制,简政放权,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推动职业体育改革,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
“如果我之前知道是这样的地方,我肯定不会去。如果小龙之前知道是这样的地方,他百分百也不会来,平时我们叫他去KTV唱歌,他都很不愿意去。”小虎表示,小龙和自己一样都是当天才知道比赛场地的。
“打拳之前,他也没有跟任何一个亲属说,这也反映我们平时对他的关心太不够了。”表姐小元说,“这是小龙在为他的无知买单。”
律师:“是否知情不告,造成严重伤害?”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露仙表示,如果主办方事前未进行风险提示,如主办方未提示该选手,对方选手实力与其相差悬殊,最终造成该名选手受伤的,应当认定主办方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双方拳手的实力悬殊,主要取决于是主办方 是否知情不告知,放任了这场比赛可能会对该选手造成严重伤害的后果。
至于教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江露仙表示,需要看教练邀请当时是否知道对手是谁,以及对手的水平如何。
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主办方应当了解选手的基本情况,并告知参加者,参加者有选择权,由于主办方或是教练的过错导致没有告知该参加者误认为是同一水平的选手导致伤害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应当事人要求,小龙、小虎、小元、小文均为化名)
大学生被金腰带KO后去世,涉事方无人探望 家属:医院还有欠款
被“金腰带”选手重伤进入ICU昏迷20天后,四川成都在读大二大学生晓新(化名)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22岁。
12月20日下午,记者从晓新的哥哥处了解到,因为心脏停止跳动,晓新已于今(20)日上午9点过离开人世,目前家属正在配合警方对晓新的遗体进行尸检。“我妈妈悲伤过度一直躺在床上,而今天晚上6点,警方就要做尸检了。”晓新的哥哥说。
11月30日晚,只学习了格斗一个多月的大学生晓新在教练的说服下,在成都参加了一场自由搏击比赛。
根据现场拍摄视频显示,开场仅35秒,晓新被对手踢中左腹部后缓慢蹲下,随后心脏骤停陷入昏迷。
12月1日凌晨5点过,晓新被紧急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后进入ICU。
悲剧的中心,是一个让人感到诧异的事实:晓新的对手王某在成都格斗圈内小有名气,经营着一家泰拳馆,此前的战绩是11胜0负3KO,而晓新仅仅是一名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初学者,二人的实力水平并不在同一层级。
而带晓新参加比赛的教练吴某自事件发生后,再未露面。他是否谎报了晓新初学者的水平?
对此,吴某和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各执一词。
吴某向家属透露,自己明确告知主办方晓新是初学者,是主办方匹配对手失误。
但主办方一位股东却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吴某宣称晓新有一年半的格斗基础。
当晚10点06分,晓新因为外部重创导致心脏骤停,生命垂危,在新华医院抢救了5个多小时后恢复心跳,但随即腹腔内开始快速大量出血,随即被转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到了华西,你开始大量便血,上吐下拉,全是血……你几乎流干了自己的血,靠着输血维持着微弱的生命,除了给你输血和打止血针,医生不敢对你做任何施救,不能推你去做检查。在我们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冒着生命危险在12月1号下午4点半左右将你做了部分检查,然后转了ICU。”12月6日,晓新的表姐在求助帖里写道。
晓新一家来自巴中农村,哥哥和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生活本不富裕。
此前晓新一天的医药费需要2.5万元。12月9日晚,晓新家人开始通过网络募集善款。
12日下午,由于医院账户上只剩下3000多元钱难以支撑,晓新家人迫于无奈暂停筹款,将已筹得的73304元的善款提取出来用于晓新的治疗。
晓新哥哥告诉记者,截止晓新离世,账上的医疗费已经花费26万元,“医院还有欠款,还没来得及去查。”
此前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出事后主办方法人石某的家属、推广方以及王某的家属等前前后后垫付了医药费十万左右,但此后拒绝再支付。
“石某父母的电话打不通,场地方和推广方也拒绝给钱,都不愿担责。”
自晓新出事后,警方已第一时间介入,比赛主办方公司法人代表石某和伤人拳手王某一直在警方控制中,案件尚未有定论。
目前晓新家人正在联系律师,对于之后的打算,晓新哥哥无奈的表示,只能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晓新走了后,警方通知了涉事几方,但现在没有一人来探望过我们。”
业内人士:赛事方责任不可推卸
“这样一场实力如此悬殊的比赛能出现,还引发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让大家都非常吃惊和愤慨。”某搏击职业赛事方专业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该事件已经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大家都在讨论不职业不规范的赛事对行业带来的危害,最重要是如何为选手提供更完善的保障。”然而,今天传来的不幸消息让从业者愕然,“对搏击人是一次警醒,对整个行业也是沉重一击。”
据媒体报道,赛事主办方为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事发后主办方曾回应,对于参赛选手,办赛公司只审核体重,对其实力不清楚,且海报上该名大学生选手的零战绩不代表其没有实力,只是说他没有参加过大型的职业比赛。
对于这样的回应,上述业内人士十分愤慨表示,“听完我就想骂脏话,作为一个专业的赛事组织者,需要有专业的配对师帮助选手配对,要通过对选手的训练水平、实战表现来对其实力进行判断,不能仅根据数字或战绩去评价选手的情况,所以对于选手的实力当然要了解,同时还应提供选手全方位的体检报告,尽最大可能保护选手,为他们规避风险,因此,作为一个专业的、负责任的赛事组织方,不可能允许实力差距如此悬殊的比赛出现。”
然而,在赛事主办方的回应中,该名大学生选手的吴姓教练“不可能不知道对手的情况,教练的基本工作之一就是分析对手,是教练不专业不负责。”同时,主办方透露,该教练是从健身教练转行至搏击领域,此前曾参加过公司组织的赛事,对于主办方来说,无法审核参赛俱乐部或者是教练的资质。
“赛事方确实不会去审核教练或俱乐部的资质,但对于提交上来的运动员够不够资格应当清楚。”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造成如此后果,吴姓教练肯定有责任,最起码对于比赛的风险没有清楚的认识,严重缺乏对选手的责任心,但组织方也应当起到对选手资质审核的责任。”他表示,该名大学生选手的离世让所有人痛心,同时,不尊重专业性、不负责的赛事组织者也让整个行业蒙上阴影,“搏击本就是一个小众运动,且在一部分公众印象里带有‘危险’、‘血腥’的标签,而不规范的从业者加深了这种固有印象,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未来迫切需要更多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才能让从业者看到希望。”
据多家媒体报道,该事件的关联人以及赛事公司的法人代表石某已被警方控制,目前关于此次案件的具体细节尚在调查中。
格斗(搏击)
格斗的意思即“打斗、战斗”。从古到今,人类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格斗技,如今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不同的格斗技。而格斗有:徒手格斗(没用武器)和器械格斗(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