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了快递价格行为规则,里面要求快递企业要良性竞争,12条不准不能触犯。据悉,这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此次规则的发布有助于净化快递市场,使快递价格走向合理范围。
昨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通知。在通知中,北京市监局要求,快递业经营企业应当在服务网点、网站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布商品(或服务)价格、服务项目(或内容)、计价规则等。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对应的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快递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与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目本等,以便消费者选择、查询。
通知还称,快递业经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采取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并标明服务监督电话(服务监督电话指本快递经营企业统一对外的客户服务电话)和价格监督电话1231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