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将执行2019年国家新版药品目录。昨天,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通气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和介绍。
本次调整是对接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省增补目录, 2019新版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共收录药品2795个,用药目录新增204个品种(其中西药92个 中成药112个),主要是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药品。
新版药品目录中国家谈判药118个(含4个未续约成功品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乙类管理,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等治疗领域。新增中药饮片378个,同时将阿胶、鹿茸等55个饮片,列入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国家本次调整将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调入目录,恶性肿瘤、罕见病、风湿免疫、肝炎、慢性病和儿童用药等领域均有药品成功谈判准入,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其中新增谈判药品价格平均下降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患者负担明显减轻。
医保部门调整确定了2019版国家药品乙类支付比例,对临床治疗效果明显,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设定为90%,其余新增药品基金支付比例设定为70-80%;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提高个人自付比例。同时还将新增的抗肿瘤类、血透类等药品同步纳入苏州市门诊特定项目用药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对2017年谈判准入,本次谈判未能续约成功4个谈判药品种(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设置过渡期,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始使用患者,过渡期至2020年6月30日,有特殊人群援助计划的延续到完成已进行的治疗周期,过渡期内医保基金继续支付。
此外,医保部门将更加严格支付管理,将参照通知要求,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医保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
将建立健全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资格的核定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将根据临床合理用药需求,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采购、合理规范使用谈判药品,不得以医保费用总控、药占比、医保门诊均次费用、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和患者合理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