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演员王凯微博发文,“静候法槌落下”,把用不雅视频敲诈经纪人的李某某告上法庭。而在2020年1月2日,从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得知,王凯假视频案胜诉。据悉,不雅视频中的人物图像并非是王凯,而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徒刑5年,罚金5万!下面,有关于不雅视频案件始末起底,一起去看看吧!
王凯假视频一案胜诉
2020年1月2日,中产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王凯假视频一案胜诉。其中,被告方李某某,用别人提供的不雅视频向演员王凯经纪人进行敲诈(一千万元)。经过法院的审理查明,涉案视频(那段不雅视频)中的人物图像,并非是演员王凯,二人面部主要特征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