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18时45分许,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厢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太仓市高新区惠阳路惠阳菜场处附近,有一辆白色的宝马牌小型轿车号牌有遮挡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去现场核实。发现在太仓市区惠阳路某服装店旁边,有一辆白色的宝马牌小型轿车车尾处号牌,被一个黄色不透明的购物袋严严实实遮挡住。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当日17时40分许,一名女司机将小轿车违停在路边,而后进入旁边一店铺,拿出一黄色购物袋,将车辆尾部号牌遮挡后离开。交警随即在附近店铺,找到30岁的太仓籍女驾驶员沈某,沈某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太仓警方依法对其予以罚款200元并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明依法停放车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作聪明的最后都将因小而失大。(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