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拆不拆 违建岂能如此买卖?
同样是违建,为什么交钱回购和不交钱就会被区别对待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高邮市纺织服装城违建整治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之所以让业主们回购四楼的违建,主要是考虑为尽量为业主们减少损失,“全部拆掉老百姓肯定接受不了,回购以后这个违章建筑终结了”,虽然办不了房产证,但对以后的房屋买卖会有一定的好处。
记者了解到,目前,服装城有产权的房屋均价大约在3000多元一平方,而相关部门给出的回购价格显然是购买不了产权房的。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回购,买的是违建的使用权。
高邮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葛慧表示,如果没收了服装城的违法建筑物,既不能放在原处,也无法实施拍卖,所以按照《罚没财物变价处置办法》,让业主们回购。如果不愿意回购也可以放弃,最终城管部门将依法实施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