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去世后,照料人可以分遗产吗?提供虚假病假证明,公司能“炒鱿鱼”吗?长期殴打威胁他人,这个团伙最后下场如何?......上述这些案例相信大家都十分关注。
那么,这些案件的结果如何呢?今天上午,吴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年度十大案例”,这些案件都令人深思,值得警醒。
案例1、照顾孤寡老人可分遗产吗?
吴江孤寡老人莫顺隆年轻时即与同事王永兴交好,得到王永兴一家的诸多照料。在王永兴夫妇相继离世后,王永兴的女婿周益民又接过爱心接力棒,承担照料义务。
2004年莫顺隆遭遇车祸住院,周益民一家精心照料。出院后,应莫顺隆要求,周益民为其办理了入敬老院手续,时不时还前去看望。
莫顺隆因病去世后,周益民为其购置墓地、料理后事。但莫顺隆身后留下了房改房一套,于是,周益民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认定该房产系无主财产。
审理结果
在2019年,吴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说,莫顺隆没有妻子儿女,也找不到其他血缘亲戚,因而没有法定继承人。
由于周益民照料莫顺隆数十年,法院认定周益民对莫顺隆尽到了较多扶养义务,依法可分得适当遗产。考虑到莫顺隆遗留的房产不能物理分割,周益民也愿意接受该房产,故确定该房产归周益民所有,并酌定房产价值相当于17万元的份额收归国家所有。
法官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莫顺隆留下的房产无人继承,系无主财产。因王永兴、周益民翁婿两代人照顾了莫顺隆四十多年,时间跨度长,难能可贵,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
两代人多年来为照顾莫顺隆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亦应作为重要的因素在处理遗产时予以考虑。在莫顺隆主动要求进入养老院后,周益民仍不时探望,体现为精神上的慰籍,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故上述因素同样应加以考量。法院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应依法坚决予以支持。
案例2、提供虚假病假证明,公司能“炒鱿鱼”吗?
姬某是公交公司的公交车驾驶员, 2017年10月,姬某因病开始休息,提供了苏州相关医院的病假证明。
2018年年初,公交公司向姬某发出告知书,告知因病假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公司的请假制度,要求尽快携带符合规范的病假资料原件前来公司补齐病假手续。
随后,公交公司发出通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与姬某的劳动关系。姬某认为公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交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并提供了一份病假证明。
审理结果
吴江法院经审理核实,该病假证明中的“半年”二字并非医生所写,最终认定姬某提供不实的病假证明,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属于旷工7天以上,公司据此解除与姬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法官点评
根据工作年限,劳动者享有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休病假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病历、病假证明,如果提供虚假证明的,属于旷工性质,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作出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案例3、长期殴打威胁他人,这个团伙最后下场如何?
2016年以来,李某从事高利放贷活动,陆续纠集张某等人,采用非法拘禁等方式为其索要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
自2017年5月起,李某又纠集宋某等人,形成了以李某为首要分子,宋某为重要成员,庄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组织以放贷索债为名,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共同故意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审理查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共作案9起,涉案金额59万元。该犯罪集团动辄对被害人随意殴打,甚至逼迫被害人跳入粪坑,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施以恐吓、滋扰、威胁等行为,逼迫被害人或家属花钱消灾。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6被告人组建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宋某等五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吴江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潘志明向看苏州记者介绍,此次发布的案件还涉及“虚假诉讼”、“股权纠纷”、“套路贷”等相关领域的案件。综合这些案件的特点,体现了吴江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创新审判意识、强化诉讼诚信的工作主题。
在2019年,吴江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256件,同比增长2.27%,新收案件35685件,同比增长2.55%,审执结35688件,同比增长2.64%,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2019年,吴江法院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