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刘某请来工人对自家经常饮用的水井进行清洗,谁知工人在清洗水井的过程中,从井底的抽水泵上面发现一些紫色的颗粒物,工人尝了一下,感觉有点咸味,于是告诉刘某这些颗粒物好像是一种农药呋喃丹,但是刘某将信将疑,觉得自己家的水井平时都是盖上井盖的,不可能有人会投毒。
随后工人抽干了井水,又在井底捞起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里面也装有不明颗粒物,重约1.3公斤,刘某一时也无法确定捞起来的颗粒物是什么东西,为了慎重起见,刘某还是向派出所报了警,民警随即来到刘某家,取走了样本,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这些颗粒物的确含有农药呋喃丹成分,警方随即立案侦查。
据刘某回忆,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家里人就陆续出现身体不舒服的症状,有人感觉到井水有腥味,从外面回来的亲戚没住几天也说水土不服。
刘某说,他们一家四兄弟都共用这口水井,平常四个家庭有30多口人,逢年过节回来的人还更多,虽然家里也安装了自来水,但是想到自来水的水质没有井水好,再加上压力也不够,所以,大家平时日常生活中,自来水用来洗澡、洗衣,饮用水还是用的井水。
就在元旦节过后的第二天,刘某收到了五华县公安局潭下镇派出所对井底捞出颗粒物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五华县公安局聘请有关人员,对现场提取的刘某家水井内的水质和使用的水塔水质、水井底部捞起的紫色可疑颗粒物品进行司法鉴定,均检出了呋喃丹成分。确有人在他家井水里投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