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交通运输部门消息,苏州货的城市配送有限公司等首批6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已领取了专用通行证,持有该证的新能源配送车辆,允许在绿色配送示范区外的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全天通行,在绿色配送示范区内非高峰时段通行。
苏州市运管处介绍,苏州自2018年6月成功申办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以来,持续推进枢纽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着力完善通行管控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同时抓好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和配送组织模式创新,一个“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苏式配送”服务体系已基本成形。
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将古城区(护城河以内)设置为绿色配送示范区,允许本市新能源配送车辆凭核发的年度通行证进入绿色配送示范区,在非高峰时段通行。同时,设置绿色示范区至中环快速路内区域为管控区,本市新能源配送车辆凭核发的年度通行证可在苏州市区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非高峰时段通行。
为完善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管理体系,苏州认定了54处新能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装卸区,允许新能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装卸;在绿色示范区外的非高峰时段,在保证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允许新能源配送车辆在4米及以上宽度的非机动车车道 (不含严管道路)临时停靠装卸。同时,苏州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配套,目前,苏州市区内已有757处可供新能源物流配送车使用的充电站(桩)。
为培育城市配送领域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主体,根据相关考核办法要求,经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定,当前苏州第一批示范企业已选定6家,分别为:苏州货的城市配送有限公司、苏州浩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观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笠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军同城速运有限公司、狮路新能源汽车(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新能源配送车辆相比,绿色货运示范企业车辆有更多便利,即允许在绿色配送示范区外的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全天通行。
有关部门提醒,绿色配送示范区内,非新能源配送车辆禁止通行;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燃油货车进行物流配送的,由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三部门共同认定,凭通行证通行。
(苏报融媒记者 徐蕴海 图片来源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