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丽(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经查,王丽在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盗取9500个口罩转卖获利。据悉,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受理的首例盗窃防疫物资案件。
女领导偷口罩卖给志愿者
2月5日至2月7日,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连续三天在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某某大厦1楼浙江某某慈善基金会设置的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内,多次窃走该发放点内一次性口罩累计9500个(经鉴定,每个口罩价值1.9元,共计18050元),并将5000个口罩以14000元的价格、2000个口罩以56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余口罩则送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