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王某某经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2月16日,王某某的朋友代为赔偿浙江安福利生慈善基金会1万只一次性口罩和3480元并获得谅解。2月24日下午,该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疫情防控期间窃取口罩的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女领导偷口罩卖给志愿者
3月2日,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丽(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有期徒刑7个月。随后,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撤销了王丽,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职务,取消其理事资格。
法庭上,物资发放点的负责人和仓库管理组长出庭作证,证实"2月5日至2月7日,安福利生慈善基金会设置在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的口罩不见了,后经查看录像,发现是前来帮忙的王丽没有经过同意,拿走大量口罩的相关事实情况,同时基金会对王丽表示谅解的情况。"证人林某也证实其从王丽手中购买口罩的相关事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