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112亿元政策发布 具体内容是什么?
2月20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稳岗返还112亿元
在3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两项新举措,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一是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凡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请返还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提高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重点企业的稳岗返还标准,对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根据参保职工人数,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予以返还。
截至3月5日,已向4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12亿元,惠及职工24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