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二级巡视员蒋志辉介绍,原定将城镇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从3月15日顺延至3月22日。市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天气及疫情的动态情况,对是否需要进一步延长供热进行了会商研判。预计3月23日至31日期间,尽管平均气温已达12℃,但仍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变化幅度较大且夜间气温较低,降雨天气会降低体感温度。考虑到当前北京市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学生、儿童及多数市民均居家生活,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城镇居民供热时间再延长9天,至3月31日24时。
延长供热期内,居民集中供热增加的费用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调整至864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