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海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叶某的罚款还未缴纳,法院会持续跟进。“现在叶某正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4日,海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公布对被执行人消极对抗执行罚款的公告。
此事缘起于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叶某是北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是该公司原员工。2018年11月,朱某进入叶某公司从事汽车修理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替朱某缴纳社保。
2019年7月,朱某工作时手部受伤,经治疗后继续在该公司工作。12月1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发短信告知因朱某的年龄问题提出不再需要其去上班。朱某向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朱某工资4.7万余元。
该汽车服务公司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到海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要求公司向朱某支付工资差额3万余元,叶某不服上诉至北海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扣押车辆2020年12月28日,海城区法院依法扣押了被执行公司名下的一辆汽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对此心存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