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昨天(1月25日)发布《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外地留苏职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加分政策的实施细则》,规定在2021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出台该细则。细则明确,加分对象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加15分。
据了解,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截止日前,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即可获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