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新举措》。借助自贸区“红利”,园区在江苏省首吃“螃蟹”,尤其是在外国高端人才互认方面,园区更是率全国之先,全面认可长三角其它地区对外国高端人才的认定结果,便利长三角外国人才的自由流动。
苏州是“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十大城市”之一,常住外籍人口超过2万人,其中一半在园区。2020年,园区建成江苏省首个外籍高端人才工作、居留“单一窗口”,率先在全国发布重点产业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职称目录,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318人,占全市35.3%。
目前,园区外国高端人才1689人,占江苏省近20%。为进一步提升外国人才的工作生活便利性、获得感、归属感,2021年,园区又升级推出了19项便利化新举措,其中3项服务内容属于全国首发、10项属于江苏省首创。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发布的《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新举措》,在长三角地区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苏州自贸片区人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直接在苏州自贸片区兼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在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兼职创新创业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也就是说,对于长三角其它地区对外国高端人才的认定结果,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可以免予再次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允许长三角地区的外国高端人才在自贸片区兼职工作,便利长三角外国人才的自由流动。
对符合苏州自贸片区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现代服务业机构等聘用的外国人才,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次申请时可按规定申办最长5年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对符合苏州自贸片区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现代服务业机构等聘用的外国人才,以及具有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和人工智能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经比照认定为高级职称的外国人才,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年龄最高放宽至70周岁,不作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在苏州自贸片区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外国人才,在工作岗位(职业)未发生变动且未出境(工作居留注销1个月内)的情况下,办理工作许可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采用个人承诺制。
对入驻孵化载体、在创业期内且尚未成立企业的外国人才及其创业团队成员,允许依托孵化载体办理工作许可。
19项外国人才服务新举措,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展示了园区的爱才之心、引才之切、用才之诚。苏州工业园区将始终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把园区打造成为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