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姑苏公安分局、姑苏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强化对公调对接工作司法确认保障,深化诉非对接多元解纷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公调对接调解范围,规范公调对接调解案件司法确认流程,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融合,更深入推进姑苏区诉讼与非诉讼高效对接,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多元解决纠纷的需求。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公调对接工作室对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纠纷,应当在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之日起5日内向姑苏区法院移送申请司法确认的所有必要材料。法院收到材料后应当在2日内登记立案,并于立案之日起10日内出具相应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一部分当事人能接受调解结果,但对后续执行存在许多顾虑。司法确认机制的跟进为人民调解协议书上了一道法律保险,经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姑苏区司法局副局长顾东怀说。
2020年,姑苏区各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近9000件,其中,公调对接调解组织调解案件量占53.34%,大量矛盾纠纷在公调室得到化解。顾东怀表示,“三调联动+司法确认”多元解纷与诉非对接机制的建立,以司法确认方式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供司法强制力支撑,既满足群众方便、高效化解纠纷的需求,也为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提供升级路径,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