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车的15分钟内,周某春为了节省时间,私自抢接下一单,并且更改了行车路线。这明明是违规的操作,怎么会被同情?这是司机的第一宗罪。
至于车内两个人的对话,警方没有公布内容,可能也是因为死无对证了。通报只提到,车某某发现偏航后向司机提出,司机起先没有搭理,后来用恶劣口气表露不满,接下去周某春没有理睬女孩子的停车请求。周某春的表现反而像是在赌气。这是司机的第二宗罪。
女生前后4次提出车辆偏航,都没有得到司机的积极反馈,如果你在那样一个密闭空间里,你会怎么办?
司机的第三宗罪是,既没有用语言,也没有用行动制止女孩将身体探出窗外;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打开车辆双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