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不随意变道”“不乱停乱放”……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交通法规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出行安全,也维护着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公民文明出行作出具体行为规范,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斑马线成为“安全线”“文明线”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车辆故意急加速引起的所谓“炸街”噪声,严重干扰市民正常工作生活,按照《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一章的立法意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不以瞬间提速等方式制造噪声”。而公民在横穿道路时,作为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也负有保障公共交通顺畅的义务,为应对网络时代交通文明出现的新问题,《条例》规定“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操作电子设备,不嬉戏打闹”。从有关规定可以看出,《条例》注重创新与特色,既力求立法原则清晰,又着力融入时代精神,做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市交警支队政治处宣传股股长刘源介绍,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动“礼让斑马线”行动以来,90多家机关单位及社会志愿者等120支队伍近3000人组成了徐州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大家走上街头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如今,我市斑马线礼让率已经高达95%以上,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了70%以上。斑马线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安全线”“文明线”。
“礼让是相互的,驾驶员主动礼让行人,行人也应该注意斑马线前的文明。”市民王先生表示,行人在遇车辆行驶高峰时段,应主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通过斑马线,如通行人数较少或通行车辆较多,可以适当缓行,避免引起堵车,给交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斑马线时,也不要嬉笑玩闹或使用手机,否则不仅影响交通,还容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努力打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需要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努力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条例》对公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驾驶车辆出行应遵守哪些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抢座、霸座,不嬉戏、打闹、拉扯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驾驶车辆、使用灯光,不加塞抢行,不随意变道、穿插、超车,不向车外抛撒物品,不以瞬间提速等方式制造噪声”等。
据了解,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及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都是十分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今年1月,京台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侧翻事故,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中,遭后方车辆追尾,撞翻路边护网后侧翻在地,驾驶员被困。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消防救援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救助,所幸驾驶员只是轻微擦伤。在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民警发现,是后车驾驶员王某在驾驶时接打手机,一时分神没有减速,才撞上前方车辆酿成事故。
此外,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交警部门打击的重点。长期以来,徐州交警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查严打此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高频次、大力度的行动,营造了高压严管氛围。
市交警支队政委王宁呼吁,文明交通是城市的形象名片,是城市的文明标志。广大市民要积极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