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盖州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柴圆圆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该案共判处29人,刑期从1年2个月到21年不等。因为人数众多,该案成为营口当年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
其中除了案发时22岁的柴圆圆外,有一半“涉案人员”都是“90后”,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最小的是1999年出生的王克新,他去车前程公司那年18岁,刚从大连一所中专毕业,工作时间未超半年。最后,他也因跟柴圆圆一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一审判决后,部分当事人和家属们集体喊冤上诉。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发现该案部分事实不清,于2020年12月18日做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
2021年3月12日,一位被告人家属从该案主审法官处得知,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对此案进行补充侦查,开庭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