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芜湖高校老师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宣判 被害人家属表示总算给孩子一个交代了。那么,今天的你是否也在关注女大学生被老师刺死案二审的这个话题呢?具体是什么情况?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案件始末。
3月22日,记者获悉,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郭春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据了解,去年11月20日下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春牛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郭春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郭春牛系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被害人莘某某系该校2018级学生。2019年上半年郭春牛任莘某某老师,同年4月初,两人相恋,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30日分手。
此后,郭春牛继续联系莘某某,希望与其复合,未果。2019年9月19日下午,郭春牛携带一把匕首向莘某某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公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到达案发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郭春牛控制,莘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莘某某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肾、脾、胰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春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莘某某致其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郭春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了解,郭春牛,安徽工程大学教师。2019年9月19日,郭春牛携带一把匕首向莘某某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肾、脾、胰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2020年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郭春牛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