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在上海停留超24小时需登记”引发关注,据悉,上海人口管理新规4月施行,来沪停留超24小时需登记。
据新闻最新报道,@上海警方通知,自4月1号起,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其中,来沪停留超过24小时的人员也纳入管理范围,需配合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采集,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自主填报信息。
1.明确实有人口范畴丰富信息采集方式
《规定》在原有居住在上海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基础上,将短暂来沪停留的人员也纳入了服务管理,包括来沪就医、就学、旅游、公务活动、探亲访友等停留超过24小时的人员,但不包括“一日游”、公务活动当天往返以及交通中转等人员。
2.明确相关单位住宿场所信息登记责任
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和超市的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用来沪人员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相关人员的姓名、现居住地以及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效率。
3.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规定》将单位不按照规定登记信息的处罚幅度,由原先的“200元至1000元”提高到“500元至5000元”,进一步提升法律震慑力。相关单位在4月1日以后不履行信息登记义务的,将面临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