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鸡爪、鱼丸……看着微信朋友圈里每天上传的美食,你会嘴馋么?如果这些美食对外出售,你愿意购买么?记者调查发现,微信朋友圈里售卖的自制私房菜,在带来美味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同样不容忽视。■融媒体记者 王舒
现象:朋友圈里买蛋糕,吃完肚子不舒服
市民周女士前几天过生日,因嫌甜品店蛋糕不好吃,她特意从微信朋友圈一个微商那里订购。
“对方告诉我,她家蛋糕是用动物奶油做的,不仅好吃,还健康。”但是,周女士和老公吃完蛋糕的当天夜里,就感觉肚子一阵阵不舒服,“我怀疑是蛋糕有问题,因为我吃的时候就感觉奶油有点酸,当时也没在意。”第二天,周女士将此问题反映给了这位卖家,但对方坚称蛋糕都是新鲜食材,绝对不可能有问题。
周女士后来翻看蛋糕包装盒,发现上面没有任何食品安全标识,“卖家自己做的,怎么可能有安全认证呢?看来,下次再买食品的时候,还是尽量去实体店买比较靠谱。”周女士说。
调查:质量保障全靠良心
如今,在微信朋友圈出售私房菜的商家有不少,他们大多依靠精美的美食照片吸引顾客,以手工制作、天然健康为主要卖点。记者随机联系上了一家卖卤菜的微商,对方称自己是一名家庭主妇,没有单独的店铺,做的卤菜全部是在微信上销售,每天的供货量完全根据自己制作多少来决定。当记者向她询问所制作的卤菜食用安全应该如何保障时,该微商却无法出示相应的健康证、餐饮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证等证明,只是表示她做的卤菜不含任何防腐剂,家人也会食用,凭良心保证质量安全。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一家卖甜品的微商,对方同样没有相关证明。“产品质量请您放心,我这都是自家做的,您可以看看图片,所有原料都是新鲜的。”这位微商说。
提醒:证照不全安全难保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食品经营需要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取得营业执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证照不齐全的私房菜销售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遇到纠纷时,可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维权,还有义务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江苏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学伦表示,只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行为,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对于经营者的判定,应该看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能以无营业场所、执照等否定其经营者的身份。
当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应该如何维权?刘学伦提醒:一是保存好与卖家的交流记录,以确定卖家是否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经营者;二是购物时,需要与卖家对消费的质量、数量、支付方式、售后服务等问题进行确认,便于在维权时明确责任;三是注意索取送货单、发票等购物凭证,便于在维权时有充分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