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的66个重点项目之一,《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昨日正式对外发布。
该方案旨在提升文物建筑资源管理效率、创新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机制、拓展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社会参与和文化传播渠道。去年,苏州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方案将苏州古城和沿山塘线至虎丘、沿上塘线至寒山寺的沿线区域设立为创建核心区域,总面积19.2平方公里,并将围绕苏州古典园林保护利用项目、名人故居保护利用项目、水乡城镇民居保护利用项目和丝绸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4个重点项目开展建设工作。
方案显示,示范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的保护,健全苏州全域古典园林名录保护体系,探索“以文化人”引领社会精神和审美追求;保护修缮苏州市域内的古今名人故居,探索新的利用方式,讲述地方人文故事,弘扬“以文报国”的家国情怀;对示范区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资源进行整合,达到系统性保护和传承江南水乡国土空间、文化景观特色的目标,传承“以文筑城”的人居智慧;系统调查区域范围内的古今丝绸工业遗产,形成丝绸文化遗产资源目录,挖掘其文化、技术和艺术价值,延续“以文兴业”的经济模式。
其中,畅园、潘世恩状元宅第建筑群、师俭堂、坛丘缫丝厂旧址等文物遗产资源将充分活化利用起来,利用好遗产空间,讲好江南故事。示范区依托丰富的文物遗产资源,将遗产资源集中连片、统筹保护、分类活化、科学利用,致力于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先进经验向江南古镇以及其它更广泛区域拓展推广,引领构建“江南文化”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体系,打造江南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