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依瑶)近日,苏州交通执法支队在苏州汽车南站迎春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由上海开往陕西韩城的大客车上,不仅有多名乘客是在上海和昆山站外上车,车辆涉嫌不按批准站点停靠违章,竟然还有乘客将两辆电瓶车带上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大巴车上共有27名乘客,其中有14人无正规车票,分别于上海火车站附近、上海客运总站附近、上海花桥高速路口、昆山客运站路边及昆山汽车南站附近等不同地点上客,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更有甚者,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大巴车上还载有两辆电瓶车。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电瓶在高温密闭环境及碰撞后容易起火自燃甚至爆炸,属违禁物品,禁止携带上车。在扣留涉事车辆及对乘客进行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后,执法人员联系汽车南站协调安排驳载车辆,将乘客送至目的地,两辆电瓶车由当事人寄存至某小区。
苏州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市民出行一定要到正规客运站乘坐正规班车,一旦发生事故,站外上车的乘客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