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丹,女,中共党员,现任虎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从检以来先后在公诉科、民行科及第三检察部任职,有丰富的跨部门工作经验,熟悉各项检察业务。
在公诉科工作期间,她办理了长三角首例团伙型特大古玩领域合同诈骗案件,该案因其指导意义被央视《平安365栏目》报道。因在该案办理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指导性强,她被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办理了全省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追加起诉了本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教唆他人酒后驾驶的车主,该案为全省同类案件的办理起到了示范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其典型意义被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报道。
在民行科工作期间,办理了全市首例“铝包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次通过专家论证方式解决了铝超标对人体的危害性问题,顺利对生产、销售铝含量严重超标包子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守护社会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至第三检察部任职后,她带领团队建立“未爱绽放”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创设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保护处分、精准帮教模式、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未成年检察工作网格长制度、亲职教育实施细则、未成年人被害人法律援助等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当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干预者
在办案过程中,朱晓丹发现部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因年龄、情节等法定原因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既游离于惩戒之外,又缺乏家庭监管,再犯率高,给辖区治安带来隐患,遂推动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共同出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根据未成年人不同违法犯罪行为性质采用针对性的措施,开展精准教育矫治。依托该机制,对23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家庭有针对性的开展观护帮教、训诫、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公益服务等工作,该23名未成年人中3人重返校园,2人考上大学,均未再出现不良行为。
该工作制度因其创新性及示范性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推广。
当好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对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在严厉打击监护侵害犯罪的同时,她督促和支持有关机构和人员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或帮助落实适合监护人,从民事方面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她推动建立“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通过设立专用场所、配置专用设备、建立衔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等方式,使公安机关在相对集中的时空内,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询问、人身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等侦查取证工作,避免反复询问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配套开展对未成年在医疗、心理、经济等方面的救助保护,尽可能降低侵害行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的伤害。
她推动出台《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平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改善未成年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弱势地位,填补了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制度空白。
当好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在坚持传统刑事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基础上,她还聚焦侵害未成年人的“隐忧”,牵动家长眼光的“校园圈”“成长圈”盲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探索,通过聘请“未检网格长”,凝聚社会力量,帮助收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实现检察监督依法行政与未成年保护“多赢”。
通过公益诉讼方式,她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旅馆业、网吧、KTV等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同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治理工作,对旅馆业、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企业等经营者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对800余名各类业主开展法治教育,对涉事经营业主训诫6人次,引导上述经营者守法经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者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事实孤儿等困境未成年人,除进行传统司法救助外,她还联合多方共同解决此类儿童亟需的临时照料、监护抚养、户籍办理、转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通过对接苏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院、虎丘区民政、妇联等单位:
◆ 为6名儿童提供临时监护和照料
◆ 帮助1名儿童办理户籍登记,解决“黑户”难题
◆ 为4名儿童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
◆ 帮助3名儿童解决监护抚养问题
推动虎丘区妇联将“未婚”妈妈群体纳入妇女保护项目,为未婚妈妈群体提供经济、就业、心理等帮助,解决抚养婴儿的后顾之忧。
通过该项目支持,成功转变3名未婚妈妈理念,从最初的拒绝承担抚养监护职责转变为自愿接纳、抚育自己的孩子。今年初,在全市率先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帮助一名被遗弃的婴儿成功回到家庭港湾,并通过监护考察的方式,对监护人后续监护行为开展考察,保证被害婴儿能得到家庭妥善照料。对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和救助得到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的采访报道。
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宣传者
疫情之初,学校无法开学集中上课,她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采用线上云课堂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将录制的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守护等课程提供给学生在线学习,保证了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间断。
除依托法治进校园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区中小学中普及外,她还主动对接在辖区内办学的职业类、技术类高校,提供法治教育产品,弥补了该类院校多年的法治教育空白。
同时,她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从校园延伸至社区和企业,进网格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了多堂社区法治公开课,举办多场“小小检察官”职业体验活动,邀请来自社区、民营企业家庭参加,丰富未成年人假期生活,培养学生学法爱法的热情。
当好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推动者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政法机关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协调推进,她在工作中注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她联合教育、民政、卫健、公安、法院、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建立转介机制,推动形成了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入职查询及从业限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干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亲职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建设等支持系统,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化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