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玉山中队在辖区某路口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查获了一辆小货车,该车不仅挂临时牌照过境,竟还超载200%以上。
民警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蓝色小货车驶来,民警依法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虽然已办理过上牌登记,但是车上使用的还是临时牌照,且该牌为区域通行号牌,只允许在上海区域内行驶。经过称重测量,该车原本核载5吨,竟然超载了10吨,超载比例超200%!驾驶人覃某告诉民警:自己只是替老板跑车,由于老板催得急,自己就抱着侥幸心里开车上路。
最终,驾驶人覃某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2分;因机动车载物超限比例达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记6分。(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何雨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