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破获一起跨区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当事人被处5000元行政处罚。
据介绍,4月16日,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在长平路和太阳路跨线桥下,一夜现存大量建筑垃圾。随即,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从该处监控录像中查到,4月15日晚上9点28分,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在该处偷倒建筑垃圾,后经多方调查查到了车辆所在企业属于姑苏区境内。
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与姑苏区金阊新城(白洋湾)综合执法局取得联系,争取其配合办案。4月20上午,相城区、姑苏区两地执法人员与涉案企业负责人张某“面对面”,作进一步核实调查。调查中,张某声称,“偷倒建筑垃圾车辆只是挂靠在他们公司名下,不是他们公司偷倒的。”执法人员当场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其认清偷倒建筑垃圾属于违法行为,并要求张某负起监管责任,提供挂靠协议和车主信息,自行排查责任主体。当天下午,涉案车车主王某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一开始王某对偷倒事实拒不承认,执法人员出具当时监控录像后,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鉴于王某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事实,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当场作出给予王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至此,这桩跨区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就此告破。
近日,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次跨区办案进行“复盘”,在历时5天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据事实跨区追责,依法问责垂直执法,不仅积累了异地办案经验,对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也树立起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工程建设、门店装修、房屋拆迁等建筑垃圾废弃物的数量与日俱增,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时有发生。接下来,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使铁腕、动真格,严厉打击各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有力保障全区环境面貌和管理秩序。(苏报融媒记者 袁雪 见习记者 吴皓亮 通讯员 张波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