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绩突出的90个优秀集体、148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三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先后6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交流,4起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在制度规范方面,共出台6份规范文件,其中《关于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强化“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项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详细列举12个方面42项重点审查内容,推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同时,苏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与公安机关构建“大控方”格局。重大案件侦查期间同步审查证据,将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做到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深挖伞网线索,同步移送扫黑办和纪委,助力打伞破网,并依法追缴没收涉黑涉恶资产,有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据了解,三年时间,苏州市检察机关共发出111份检察建议,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1份,检察建议内容涉及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十余个领域;建议内容全部被采纳并已整改到位。推动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活动14项。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表示,今后,苏州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守正创新,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张安娜 秦菲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