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判刑、经济赔偿等直接惩罚以外,个人前途、家庭幸福都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醉驾之痛,你不知道的隐性代价
在“醉驾入刑”十周年来临之际,全市法院对多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先后进行宣判。记者在采访中获知,醉驾犯罪,不仅将面对判刑、经济赔偿等直接惩罚,而且可能付出职业成本、家庭成本等隐性代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亟待引起依然心存侥幸者的高度重视。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今年4月28日,当听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后,货车司机刘某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此前,刘某因心情郁闷找朋友下馆子借酒浇愁。散席时,他认为离家不远,就隔着几个红绿灯,心存侥幸开着小轿车回家,结果他的醉驾行为被交警当场查获。如今,站上法庭被告人席的刘某已被原单位除名,并且被拉入公司“黑名单”,以后也不会录用。他不仅面临拘役和罚金,而且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说,在拘役结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无法从事“老本行”。
园区交警车管中队副中队长曹健介绍,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话,将面临更严厉的职业限制:“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他们在刑事处罚过后,将彻底退出营运工作岗位。
与上文中的刘某相比,今年才25岁的李某则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面临另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终生禁驾”。此前,他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把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两位老人当场撞倒,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结果,他在被法院依法判刑的同时,也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并被终生禁驾。
据了解,去年1至4月,江苏省内共有156人因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请。其中,苏州就有21人。去年7月24日,苏州市交警支队又对董伟等4名驾驶人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决定并公开实名曝光。
“终生禁驾对驾驶人而言,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市交警支队宣传民警许立表示,被终生禁驾的原因有两种:一是酒驾、醉驾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锁定为“终生禁驾”驾驶人的信息将被录入全国信息网,其在全国任何地方都无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很多人不知道,醉驾犯罪有时不仅将面对判刑、经济赔偿等直接惩罚,还有可能付出职业成本和家庭成本等隐性代价。”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勇伟表示,按照有关规定,醉驾犯罪被刑事处罚后,法检等公职人员将被“双开”,律师要被吊销律师证,医师要被吊销医师证,用人单位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审,个人前途会受到较大影响。
“酒驾犯罪还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蒋勇伟分析说,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其全家将为其承受较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心理阴影。因为其家长醉驾被判刑,相关犯罪记录会伴随其终生,因此,子女将来可能会在读书和就业时受到若干影响。
此外,酒杯一端,同桌酒友也就“端”起了相应法律责任。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赵胜律师提醒:“即使自己没有醉驾的行为,以下几种情况,也可能会使你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是在饮酒过程中,明知驾驶人必须开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并且醉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是明知驾驶人醉酒,仍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第三种情况更为常见,车主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并且要求借用车辆驾驶时,仍碍于情面,把自己的车辆借给对方。”
(苏报公益守护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