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埭镇金龙村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长平路和太阳路跨线桥附近被违规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在第一时间上报后,属地先行清运了现场的垃圾,并交由专业第三方进行分类回收处理。
/ 清理偷倒的建筑垃圾/
通过调取监控,工作人员发现在4月15日晚上,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趁夜色将建筑垃圾跨区偷倒至案发地。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调查找到了该车辆所属公司及车主,车主在事实面前,对其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测量和计算,其所倾倒的建筑垃圾为11立方米。
执法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依法对该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有效破解治理偷倒垃圾这一难题,去年下半年以来,黄埭镇开展雷霆整治行动,制定了一套垃圾偷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在垃圾偷倒易发点安装监控的同时,加强动态巡查,充分利用群众力量,开展日常巡查。今年以来,黄埭镇共查处偷倒垃圾7起,罚款18450元。除了近期发现的这一起案例外,今天春申君还将曝光另外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违法行为
2021年01月02日23时20分,一辆车牌号为苏0808121的变型拖拉机在黄埭镇爱民路和Y214道路交叉口偷倒建筑垃圾,被监控拍下,通过技术手段找到该车辆和违法行为人,经测量,倾倒的建筑垃圾有6立方米。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清理偷倒的建筑垃圾,并罚款3000元。
案例二
违法行为
2021年03月21日11时35分,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EJS896的重型自卸货车在黄埭镇春兰路古宫新村三期工地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经现场测量,倾倒的工程渣土约为18立方米。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清理偷倒的建筑垃圾,并罚款5000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升,黄埭镇也在积极探索物防、技防和人防三结合模式,从源头控制,不断努力打造新时代美丽村镇,构建生态宜居环境。 一、因地制宜,增设物防。 针对拆迁区域,及时通过复垦、复耕等方法,将空置区域转变为麦田、油菜观光地等,在有效利用资源的同时,也美化了环境。对废弃使用的道路、出入口,采取加装限高、筑坝等措施,并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严禁偷倒垃圾,违者重罚。 二、村企联合,提高技防。 在要求企业做好门前三包的同时,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监控设施,将周边空置区域纳入监控范围内,并与公司安保团队,建立微信联系,联网联控,如遇偷倒垃圾行为,第一时间就可以沟通反馈。 此外,黄埭镇在辖区内易被偷倒处加装了太阳能监控探头,可通过手机实现实时监控,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三、蹲点伏击,布置人防。 除了加强日常巡逻外,各村(社区)网格员采取夜间值班制度,针对易倾倒路段进行蹲点伏击,协助有关部门破获了多起偷倒建筑垃圾的案件。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更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黄埭镇将持续深入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美好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