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走深走实,今天(5月10日),苏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翔主持召开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苏州市副市长王飏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主要精神,传达了刘鹤副总理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上审议通过《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苏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听取了《关于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报告》《关于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变更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地方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全市国资国企要按计划完成苏州三年改革任务的80%以上,确保高于上级关于不低于70%的进度标准。
王翔在讲话中提出,要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要认真落实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要全力推进国资国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优速度发展,组织实施市属国企“倍增计划”;确保国企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