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苏州市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日前,苏州市召开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工作方案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调整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苏州市副市长沈觅出席会议并讲话。
目前,苏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450万辆,位列全国第四、全省第一。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源头因素之一。会上,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苏州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工作方案》《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等文件起草情况,提出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政策调整的工作建议;与会人员重点研究讨论了高排放柴油车淘汰补助、限行管理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调整等相关工作。
针对高排放柴油车淘汰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管理工作,沈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正视机动车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认识到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破解难点瓶颈、改善空气质量的重点工作,抓早抓好、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扎实推进,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改善空气质量,用实际行动助力提升“苏州蓝”;要精准施策,强化推进柴油车淘汰限行重点任务,要加大高排放车辆淘汰力度,制定出台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加强柴油货车限行管理,研究制定全天候限行政策措施。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管理,将禁用区扩大至市区全部行政区域;持续发力,切实压紧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常态化联合会商机制;开展重点道路排堵疏畅专项行动;加大绿色配送示范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港区国Ⅲ柴油水平运输车辆逐年淘汰工作;加快推进柴油环卫车辆更新换代;加快推进用车大户门禁监控系统建设。注重加大政策的宣传引导,确保政策深入人心,营造良好氛围。(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