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蒙恩
5月27日,苏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主要精神,研究部署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等工作。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面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具象化标志,是“文明高地”中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峰”。苏州作为一座常住人口超过1200万的创新之城,投入到全力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快车道”中不仅需要有顶层设计谋划,更需要有细节支撑,在细微处读懂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精髓,努力做好细微之事,在点滴之间向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纲举目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文明典范城市,必须有章可循,必须要制订完善的行动计划。目前苏州正在进行《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引领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起草工作,作为苏州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纲领性文件,不仅为苏州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更是列举出系列需要切实解决和着重加强的难题。尤其需要聚焦的是文明素养如何提升的软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如何提升的硬环境建设,通过软硬兼施的方针,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步伐。
责任先行,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一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就是一个文明播种机,更是一个文明的宣传站。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需要明确责任,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建设进度,努力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苏州样本”。在文明典范城市的进程中,责任意识必须先行,有责任才有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责任,才能够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延续责任意识,优化体制机制,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一股文明新风。
办好实事,进一步深化群众参与热情。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需要开启全民动员的模式。当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苏州市正在切实抓好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民生实事。一件民生小事,都是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大事。让党史学习教育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充分倾听群众的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热潮,这是苏州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不二选择。
奖惩并举,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文明典范城市的建设,不仅需要正能量和主旋律,也需要能够对不文明现象进行严惩。比如当下苏州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对各种不文明的乱扔垃圾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才能够正风气。同时,对于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都需要简化上报流程,赋予当事人以获得感,让这股清流能够流淌下去。通过一正一反的举措,共同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苏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