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汾湖高新区发生了一起特殊的非接触性交通事故,其中一方当事人是位聋哑人,所幸在交警的帮助下,通过纸笔顺利沟通,这才避免了“有苦说不出”的尴尬。
前不久,聋哑人陈某骑电动车行至汾湖月亮湾小区门口时,正巧遇到一辆小型客车突然转弯驶入,受到惊吓的陈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由于当时并没有发生擦碰,摔倒的陈某也没受什么伤,双方便都离开了现场。后来,陈某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在摔倒时受损,便至汾湖交警中队求助。
交警帮其找来纸笔,通过书写加手势的方式与其沟通,并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查看了现场监控,顺利找到了当时的客车驾驶人姜某,弄清了事情的原委。面对姜某的疑惑,交警认真向其科普了非接触性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定,由姜某向陈某赔偿手机维修费400元。事情得到了顺利解决,陈某连连向交警竖起大拇指,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在非接触性交通事故中,即使两方主体并未产生直接接触,但车辆存在一定过失,从而导致另一方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