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四次全省法院援藏援疆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熟市人民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荣膺全省法院援藏援疆工作先进集体。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陆建忠获评全省法院援藏援疆突出贡献奖。苏州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技术处资产管理科科长任民利等5人荣膺全省法院援藏援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口援建工作,在人才、智力、资金等方面对西藏、新疆、青海等受援法院给予定向援助,极大提升受援法院物质装备条件,有效促进受援法院司法能力、办案条件、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援建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市中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对口援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中院,张家港、常熟、昆山、工业园区法院5家单位,与西藏、新疆、青海6家基层法院签订《对口援助协议书》。与受援法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对口援建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援建工作指导。
在工作中,全市法院突出援建重点,真正做到援其所急、援其所需。市中级法院通过划拨援建资金等方式,积极协助西藏林周法院、青海兴海法院完善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图书资料室等基础设施及装备,帮助林周法院完成“三小温馨工程”建设,有效提高受援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并向两家法院捐赠民法典20套。
在审判业务、法院文化、队伍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全市法院和对口单位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先后组织受援单位来苏州法院交流28批次500余人次;组织两级法院46人次赴受援单位考察,选派4名干部赴受援法院挂职锻炼,并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联合调研、信息交流和专题研讨,不断提高受援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力推动援建工作向纵深发展。(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