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331”专项行动的开展,辖区内出租房安全管理有了飞跃式的提高,连续三年涉及出租房的火灾事故数量得到了很大的压降,未发生火灾伤人、亡人事故。为了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安全管理水平,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始终将出租房管理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联合辖区派出所,结合“双网融合”,不断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经过前期检查发现,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6月28日,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辖区长江派出所对辖区内两名房东开出了200元的罚单。
下一步,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出租房合规化改造,以最严的手段、最实的举措,推进出租房安全管理,为辖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