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
关于表彰苏州市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1年6月25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生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奋斗、担当作为,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市委决定,授予陈强等100名同志“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奚涛等100名同志“苏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张家港市杨舍镇福前村党委等100个基层党组织“苏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见贤思齐、争做先锋,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勇担“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