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覆盖率提升专项行动本月正式启动,将持续至明年年底。记者从今天(7月6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获悉,此次专项行动计划到今年底前,全市6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实现月结月清;2022年年底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基本实现月结月清全覆盖。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园区旺墩路附近的一个项目于去年6月开工,计划明年12月竣工。今天,公司劳资专员沈小英在该项目工地向记者介绍,公司设置公司、项目两级管理架构,每个项目都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公司所有项目的劳资专员都要集中进行业务培训。项目部每月提交工资表,由公司劳资专员进行审核,确保每月20日前通过实名制专用账户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目前,公司在苏州的20多个在建项目月结月清率已达到90%左右。
去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苏州全市住建部门针对未按规定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违法行为,下达执法文书255份,其中限期责令改正书24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处罚金额41万元。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552件,为617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620.19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35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5件。
目前,苏州全市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水利以及高铁等在建工程项目共4500多个,在岗农民工超过50万人。全市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已基本实现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仍时有发生。去年8月,苏州市人社、住建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实施意见》,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保稽查大队大队长范顺姬介绍,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需符合这些情形之一:一是实行计时或计件工资制的,每月结清付清;二是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且绩效工资占应付工资总额应低于20%,绩效工资考核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基本工资每月结清付清,绩效工资每个考核周期结清付清。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抓好工资支付表编制、工资支付、人工费用拨付几个环节,并落实出具农民工工资结清付清确认书、发放“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公示贴”等规定。在执法检查阶段,发现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以及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仍未按规定执行有关规定的,一律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