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7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南景邑(音译)涉嫌引诱拍摄不雅视频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其17年有期徒刑,并要求他佩戴电子脚链,禁止在与儿童青少年相关的场所、残疾人福利院等就业。
南景邑是“N号房”主犯赵博士的共犯,现年30岁。他不仅是“N号房”的收费会员,还涉嫌引诱5名受害人拍摄性剥削视频,甚至模仿赵博士(原名赵主彬)的犯罪行为,对受害人进行胁迫。
韩国检方称,南景邑作案时称呼受害人为“奴隶”,毫无罪恶感。
2020年7月15日,南景邑曾被警方公开示众,他当场承认犯罪嫌疑,并向受害人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