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东警方接到报警,自3月中旬起,有大量低价商品被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至批发市场,造成公司损失45万元。
经查,两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虚拟账号注册新用户,利用大额“优惠券”以较低价格大量购入实体商品,转卖赚取差价,每单至少获利30元。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利用平台自身的优惠政策获得优惠肯定不能说是违法行为。平台如果觉得亏钱,反而应该反省一下自己作赔本买卖,是不是涉嫌不正当竞争。
但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大量虚假账号就不一样了。无论是什么目的什么结果,只要这么干了就是违法。所以警方抓这俩人抓得对,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