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吴淞江中队接到报警:312国道某路口,两辆电瓶车相撞,人受伤。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电瓶车倒在312国道非机动车道内,驾驶人陈某坐在花坛边表情痛苦,她告诉民警当时驾驶电动自行车沿31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口时,被一辆从后方超车的外卖电动车碰倒,而对方直接驶离现场。
由于事发突然,陈某没看到肇事者的样貌,只确定是某平台送外卖的电动车。陈某很快被送往医院,后经检查,陈某腰部骨折。
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者当时戴着口罩和头盔,车牌也无法看清,完全无法辨识当事人身份,这给案情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者事发后送单的地点,经实地走访调查,民警从点餐人那里找到了这起外卖订单,并通过订单从外卖公司总部确定了肇事者杜某的身份。
通过查询得知杜某的暂住点后民警立即前往抓捕,意外的是该地址是年前登记的,目前杜某已搬离此地,案情再次陷入了僵局。由于杜某的流动性太强,盲目的蹲点等同大海捞针,于是民警再次联系该外卖公司总部对杜某的接单进行监控,随后前往送餐地点进行拦截,最终在青淞路某小区内将正在送餐的杜某当场查获。
刚开始杜某还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发生事故,并谎称那辆肇事电瓶车早就被偷了,但在民警的缜密询问下,迫于压力的杜某最终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杜某交代,发生事故后,他从反光镜中看到了陈某倒地,当时认为对方没什么事又急着送餐,就这样一走了之。除了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外,杜某因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以及非机动车超车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一千八百二十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驾驶人要引以为戒,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抢救伤者。一走了之不但逃避不了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何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