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友好交通先进典范城市,提升广大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自今年7月26日起,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在江苏省率先试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先行提醒纠正”的执法模式。对适用该执法模式路段上查获的违停机动车,车主或驾驶人在10分钟内及时将车辆驶离的,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
在“先行提醒纠正”执法中,执法人员将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提醒单》,同时通过语音呼叫系统自动拨打违法停放车辆登记的车主联系电话,并发送提示短信,提醒车主立即驶离。对于主动纠正违法、及时将车辆驶离的车主或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对于超过10分钟仍未驶离的车主或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强调,下列三种违法情形不适用“先行提醒纠正”措施: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
2.违法停车妨碍道路通行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3.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对不适用“先行提醒纠正”措施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在依法取证、处罚的同时,将会通过拨打语音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尽快驶离;对于不及时驶离,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的车辆,将采取拖移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执法民警将根据车辆所有人在车辆登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语音呼叫及发送短信。为避免因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不能及时收到语音及短信提示,建议广大车主及时核对在车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是否准确。如果联系电话等信息已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申请变更。
申请途径:
1.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至车籍地车管所办理;
2.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