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台风“烟花”对广大市民出行的影响,苏州交警部门在前期进行专题部署、发布预警指令的基础上,全面升级台风“烟花”期间交通安全管控,坚守一线护平安。
从7月25日夜间开始,苏州交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交警部门会同道路管养单位对全市397个桥梁、涵洞、洼地等易积水路段以及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和施工围挡等进行全面排查,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并协调暂停所有道路施工作业。
在路面巡查中,交警部门全面加强24小时值守和路面执勤力量,采取路面巡逻和网上巡检、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密切关注道路通行情况,加强指挥疏导,优化信号控制,及时发布路况提示。针对周一早高峰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苏州交警全员上路,加强高速、高架与地面的联动指挥,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正常出行。
与此同时,苏州交警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以高速公路为重点,依托与路政、清排障“一路三方”联动机制,增加并前移事故处置、清排障车辆、装备、人员,提前落实防雨防台风物资。对高速公路和高架道路高峰时段发生的交通事故警情,由交警指挥人员依托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采取与报警人、接警员三方通话,即时引导,快速撤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从7月25日18时起,苏州交警对高速公路升级至一级交通管制,禁止大中型客车、集装箱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并对高速公路采取临时限速管制措施。其中,对苏通大桥、沪苏通大桥等过江通道,根据台风影响情况,临时采取特级管制措施,禁止所有车辆通行,确保跨江大桥交通安全。对其他临湖临江路段、隧道、涵洞视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苏州交警鉴于强降雨导致积水淹没地下车库的情况,为避免发生人身危险和财产损失,及时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安全应急提示,提示市民在台风“烟花”影响期间,如存在车库(位)进水、漫水等安全隐患的,可就近选择在道路两侧停车避险。市民在路侧停车时只要确保不影响到其他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安全通行和道路畅通,按规定紧靠路侧有序停放,并在车内预留联系方式,其间交警部门将免予处罚。
从7月25日0时至7月26日7时,全市共接报涉台风警情162起,其中吹倒树警情50起,护栏、隔音板38起,广告牌、宣传横幅19起,其它55起,群众求助26起,无积水路段警情。公安机关累计出动警力3104人次、救助群众3人,未接报突出案、事件和事故。
苏州境内目前所有高速公路降为二级管制,限速60km/h,禁止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环线高架西环由南向北劳动路段、东环由南向北向阳桥段、友新由南向北太湖西路段、独墅湖由西向东星港街段、娄江由西向东星港街段流量较大。(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