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起步、掉头、变道、转弯等时候,都要按规定打满三秒转向灯!”机动车学员在驾校学习时,教练都会教大家转向灯的正确使用方式。但是记者通过连日来的“蹲点”调查以及网络问卷调查发现,在通过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之后,一些驾驶员却把转向灯的正确使用方法“怎么学来的就怎么还给教练了”。
记者调查:不规范使用转向灯真不少
8月2日晚上7时许,正值晚高峰,园区八达街与若水路十字路口十分拥堵。由于八达街东侧有居民小区,自八达街由北向南行驶的不少车辆已经在左侧车道上堵了近10分钟,相比而言,道路中间车道上车辆较少。记者所在的公交车在左侧车道正常等待交通信号灯,一辆白色的出租车在没有打开左转向灯示意的情况下,忽然从中间车道转入左侧车道,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避让,一位年纪大的乘客一个踉跄,险些从座位上栽了下来。
“每到早晚高峰,公交车就特别晃,因为总有一些小车在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忽然变道加塞,司机师傅不得不紧急避让。”乘客王先生说道。话音未落,加塞的出租车想要抢黄灯冲过路口未遂,前轮压在人行横道上等待,并在红灯读秒结束的瞬间,迅速驶过路口,匆忙之间依然“忘记”打开左转向灯示意。
晚上7时51分,记者抓拍到一辆灰色轿车,在未打开左转向灯示意的情况下,由星湖街左转进入普惠路,直行的非机动车以及该车后面的公交车均在慌乱中降低车速,让其先通过路口。
当晚9时11分,记者在文荟苑路抓拍到一辆蓝色私家车,在未打开右转向灯示意的情况下,即向右变道,在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两辆私家车紧急刹车避让。
昨天上午9时31分,若水路与启月街交叉口,一辆白色私家车在没有打开转向灯的情况下,忽然靠边停在人行横道上,向路边的行人问路,在挡住人行横道大约半分钟之后,该车再次在未打开转向灯示意的情况下,由若水路右转进入启月街。
记者随即在网络上发起了关于“司机是否规范使用转向灯”的问卷调查,截至昨天下午4时,共有55位司机参与到调查中,其中有29位(占比52.73%)司机因各种原因不能规范使用转向灯。
交通陋习:“出其不意”能提高超车成功率?
对于在行车过程中不规范使用转向灯的现象,机动车驾培教练员崔先生说:“一些新手司机因不熟悉操作‘忘记’打转向灯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有一些老司机仗着自己经验丰富,在变道时为了防止后方车辆不让道,不愿意打转向灯。”
对于教练的说法,有着近十年驾龄的司机刘先生认为:“在车辆需要变道时,有时候车主刚打了转向灯,后方车辆就一个加速挤过来,导致自己不能够超车。为了对付这种小心眼的后车司机,一些老司机在变道时就直接变过去。”一些老司机甚至认为,只有一些“手生”的新手司机才会在起步、变道、超车等情况下都“打满三秒转向灯”。自己变道不打转向灯能得到“先斩后奏”的效果,就算后车不愿意让道,在不予提示的情况下“出其不意”超车,在拥堵的道路上可以提高超车的成功率。
对此,崔先生表示,司机要以“不妨碍他人”为驾驶的第一原则。司机是城市交通的一部分,应该在转弯、变道等过程中,通过转向灯给别人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和空间。而不打转向灯自顾自加塞的车主,一方面道德水平较低,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另一方面不遵守交规行车,也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切勿侥幸:躲过处罚不等于没有违法
由于交通违法摄像头一般设在路口处或交通信号灯处,而司机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在路口处超车、变道,这让一些司机有了一种“即使变道不使用转向灯也不会被处罚”的错觉。
但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其实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1项:“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可以罚款20-200元,驾驶证扣1分。”
虽然有些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老司机很侥幸地躲过了交通违法摄像头的捕捉,又未被交通警察现场抓住,但是未被查获并处罚并不等于没有违法。
转向灯是在机动车转向时开启以提示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注意的重要指示灯,不要侥幸觉得“交警抓不到我”就堂而皇之地违法,更不要忽视不规范使用转向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各位司机朋友规范使用转向灯,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