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小兵 叶永春 通讯员 张志鑫)姑苏区十梓街107号小区门卫顾大媛,在一次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被电动自行车撞伤,之后自掏腰包治伤。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多方关注,多位热心人筹集资金向顾阿婆表示慰问。昨天下午,姑苏区检察院也向顾阿婆发放了6000元救助金。
读者“阿土”联系记者,在看到顾阿婆的遭遇后,他和几位读者自发筹集了750元慰问金,希望交给顾阿婆,并且再三关照:“这是我们读者对她的敬意,请她千万别说感谢的话。”
与此同时,姑苏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王炯在前往顾阿婆的住处进一步核实了情况后,确认顾阿婆是在听到业主大喊“抓小偷”后,主动上前截停骑电动自行车逃窜的“小偷”,而被对方撞倒当场昏迷的。顾阿婆治疗和养伤期间的医疗票据显示,她所缴纳费用的自费部分共计6000余元。通过进一步走访社区,王炯得知,顾阿婆除了不多的退休金,主要收入来自承包小区物业服务所获得的报酬,经济条件本就不好。而由于她与物业公司是合作关系,她的伤势构不成工伤。此外,因肇事男子不具备赔偿能力,那些医药费很可能要由顾阿婆承担。
“顾阿婆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情形。”核实清楚情况后,姑苏区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依职权第一时间开通救助绿色通道,仅用两天就完成了司法救助程序审批。